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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关于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转办问题(第二十四批)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26 19:03 来源: 环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3123-2021-0048 | 发布时间 | 2021-06-26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
主题词 | 环保督察公开 | 体裁 | 河其他 |
河津市关于上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转办问题(第二十四批)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日,收到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督办的第二十四批群众反映问题共1件。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止5月4日,督办的1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确认部分属实的1件。对1件群众反映问题查处整改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特此报告。
附件:1.转办问题详细报告(一案一报)
2.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河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5月4日
附件1
关于上报群众反映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
废气污染问题(D2SX202104300004)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日,收到转办群众反映山西安伦化工有限公司废气异味大的环境问题,我市高度重视,5月1至3日期间,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风楼镇李家堡村,安仑化工夜间8点以后排放气味,异味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风楼镇李家堡村实际为僧楼镇李家堡村。该问题与第二十一批编号为D2SX202104270030的交办问题类似,系重复举报。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李家堡村北约3公里处,该公司建有38.5万吨/年炭黑装置及尾气发电项目。2013年12月25日,原山西省环保局以晋环函〔2013〕1759号文对19.5万吨/年炭黑装置及尾气发电项目的环评予以批复。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7.5万吨/年炭黑项目,2014年11月由原山西省环保厅以晋环函〔2014〕1412号文进行了竣工验收。二期12万吨/年炭黑项目,2017年4月6日由原运城市环保局以运环函〔2017〕84号文进行了竣工验收。2017年5月,原运城市环保局以运环函〔2017〕104号文对19万吨/年炭黑加工精制及尾气发电项目环评予以批复,2019年7月该项目通过超低排放验收。2020年5月29日,运城市行政审批局向该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号:91140882MA0GT4W04T001P,有效期:2020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
5月1日-2日现场发现,该公司炭黑生产线1-7号线正在生产,8-11号线停产检修;发电项目4号锅炉运行,其余停炉;焦油加工项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1-4号、5-7号炭黑生产线分别配套的两套尾气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焦油深加工项目配套的尾气洗涤塔正常运行;发电项目4号锅炉配套的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
5月1日和5月3日,执法人员对李家堡村周边进行两次夜间VOC走航监测,均未发现异常点位。
调阅2021年3月份山西誉达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誉达环监字(2021)第7101A号《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苯无组织排放未检出;酚、非甲烷总烃、氨厂界无组织排放达标。
虽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异味问题,但李家堡村北3公里处煤化企业聚集,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异味扰民问题偶有发生。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继续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VOCs走航监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制定全厂易产生异味环节巡查、检修方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公示情况
5月8日,在河津市政府网站、河津风采将此群众反映问题查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联系人:杨忠义(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局长)
联系电话:13934375659
附件2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4批 2021年5月4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2SX202104300004 |
风楼镇李家堡村,安仑化工夜间8点以后排放气味,异味大。 |
河津市 |
大气 |
5月1日-2日现场发现,该公司1-7号炭黑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尾气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发电项目4号锅炉运行,配套的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焦油加工项目处于正5月1日和5月3日,执法人员对马家堡村周边进行两次夜间VOC走航监测,均未发现异常点位。 2021年3月份三方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苯无组织排放未检出;酚、非甲烷总烃、氨厂界无组织排放达标。 虽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异味问题,但李家堡村北3公里处煤化企业聚集,在极端气象条件下偶有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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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1、继续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VOCs走航监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制定全厂易产生异味环节巡查、检修方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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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